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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人為了生活需要錢
人為了夢想也需要錢
賢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今天鄰居阿伯問我三十幾歲了該結婚了吧
別再挑了,有一定年紀了快結一結了
2010.11.05是我最喜歡的偶像莎拉(林逸欣)的生日
我與妹妹及小哲 一起祝莎拉生日快樂
其實女明星愛嫁給誰關其他人啥事
只要她們覺得幸福,尋獲真愛,其他人有何資格批評
有多久沒去旅行了
快十年了吧
小折
為什麼人得了便宜就賣乖
人為什麼要到失﹝逝﹞去了才會懂得珍惜
人總是好高騖遠
現實世界的公平正義是要靠金錢購買的
沒錢的人永遠只能躲藏在陰暗角落生存